互感器局部放電試驗方法及注意事項
使用儀器
無局放高電壓試驗變壓器及測量裝置(電壓測量總不確定度≤+3%)、局部放電測量儀。
試驗方法
局部放電試驗可結合耐壓試驗進行,即在耐壓60s后不將電壓回零,直接將電壓降至局放測量電壓停留30s進行局放測量;如果單獨進行局放試驗,則先將電壓升至預加電壓,停留10s后,將電壓降至局放測量電壓停留30s進行局放測量。
注意事項
試驗時應記錄環境濕度,相對濕度超過75%時不應進行本試驗;
升壓設備的容量應足夠,試驗前應確認高壓升壓等設備功能正常;
所用測量儀器、儀表在檢定有效期內,局部放電測試儀及校準方波發生器應定期進行性能校核。
試驗時CT一次繞組短接并接至試驗變壓器高壓(采取適當的均壓、屏蔽措施及擴徑導線),二次繞組全部短接并接地或通過局放測量阻抗接地,末屏應通過局放測量阻抗可靠接地。
互感器的局部放電測量,應符合下列規定:
局部放電測量宜與交流耐壓試驗同時進行;
電壓等級為35kV~1l0kV互感器的局部放電測量可按10%進行抽測;
電壓等級220kV及以上互感器在絕緣性能有懷疑時宜進行局部放電測量;
局部放電測量時,應在高壓側(包括電磁式電壓互感器感應電壓)監測施加的一次電壓;
局部放電測量的測量電壓及允許的視在放電量水平應按規定確定。